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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开放陆资来台投资 面板参股正式解套

编辑:hattie 2011-03-03 10:03:00 浏览:623  来源:Digitimes

  “行政院”日前完成第2阶段“开放陆资来台投资业别项目”,“经济部”长施颜祥2日宣布即日起开始受理陆资、陆企申请来台投资、参股台湾的面板厂、半导体等产业。最高持股不得逾10%,而且不得对台湾的企业握有控制能力。

  “经济部”投审会主委黄重球表示,政府希望陆资来台不是财务性的投资,而是基于产业合作,且和台湾的投资对象有供应链的上下游关系,因此在陆资提出的“产业合作策略”上都要载明这层关系接受审查。至于外界关切的陆资身分,黄重球表示,台湾政府对于来台的陆资身分并没有排除大陆国营企业。但如果是大陆的主权基金,台湾政府在审查时会特别注意其来台的策略与目的,严加把关,排除大陆主权基金投资台湾关键产业的政策目的。

  对于友达、奇美电希望可开放参股当地面板业者与解除N-1限制,“经济部”官员表示,2日“经济部”只公布陆资来台措施,台湾赴大陆投资的限制不在此次法令松绑之列。此外友达若有意赴大陆设8.5代厂,必须等政府解除N-1限制后,再依友达量产技术的情况,重新向工业局、投审会提出营运计划变更的申请,重新按放宽后的政策法令审查。

  此外对于大陆参股台湾面板厂虽上限是10%,但以友达为例!,只要持股8%就可能成为该公司最大单一股东。投审会执行秘书范良栋表示,政府在审查时会注意此问题,如果陆资来台参股的申请案件有可能成为单一最大股东,投审会将禁止其来台参股达一定比例。

  投审会副执行秘书张铭斌表示,陆资在海外买ECB或ADR并没有在台湾董事会的投票权,如果陆资在美国买台积电、联电、友达ADR想转换为台湾的普通股,金管会也将严格把关,避免陆资对台湾关键产业掌握住控制权。

  “经济部”长施颜祥表示,陆资开放来台参股关键技术产业以后,政府仍将监控与追踪陆资持股比例,如果陆资“不小心”成为面板厂最大单一股东,投审会有权力撤销其参股的申请。若有军事目的,政府更有更严厉的惩罚措施。一切依“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的规定办理。

  根据“经济部”公告的作法,陆资来台若涉及关键技术之业别项目,如积体电路制造业、半导体封装及测试业、液晶面板及其零组件制造业、金属切削工具机制造业、电子及半导体生产用机械设备制造业等,除订有持股比例限制外,陆资投资人并应提出具体“产业合作策略”、必须为上下游厂商、应有助通路拓展等条件,且应承诺陆资股东不得担任或指派经理人、担任董事之人数不得超过其他股东担任之总人数,以及不得于股东大会前征求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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