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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波陆资来台公布 可投资面板、半导体42项产业

编辑:hattie 2011-03-03 10:00:52 浏览:499  来源:台湾联合报

  “经济部”昨天公告开放第二波陆资来台,共开放四十二项,包括岛内的“关键技术”面板、半导体、封测、工具机产业,陆资可参股台湾企业,或与岛内企业合资设新公司。

  “经济部”投审会执行秘书范良栋表示,下周一起就可接受申请。

  大陆长虹、康佳、TCL等家电业代表,本月底与商务部、发改委等二十多位司局长将组团来台访问;而大陆最大面板厂“京东方”,也已经来台买下大同集团旗下美齐公司资产,都可能成为抢头香入股面板厂的陆资企业。

  另外,服务业部分开放陆资有条件投资港埠业,大陆中远集团已宣布入股阳明海运子公司,双方将合作开发高雄第六货柜中心,也预料是最快递件的企业之一。

  “经济部”长施颜祥昨天表示,“经济部”前年6月30日开放第一波陆资来台项目192项,当时是试验性质,开放陆资来台原则是“先紧后宽、循序渐进、有成果再扩大”;这次依原则再开放42项产业,包括制造业25项、服务业8项、公共建设9项。

  施颜祥表示,这两波制造业全部开放项目达89项,已占台湾制造业的24%;服务业则达138项,也占服务业的42%,都将近一半。公共工程则累计开放20项,占促参法公共建设分类的24%。

  第二波开放中,将制造业依关键程度分为三类,分别设下不同关卡的限制,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三类,为台湾的关键技术产业,是陆资最有兴趣投资、但第一波未开放的项目,包括半导体(晶圆、DRAM)、面板、封测,工具机。

  这些产业开放陆资参股投资现有事业,但持股比率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即陆资可参股台积电、奇美电、友达、力晶、上银科技等企业;陆资也可以与现有企业合资设新公司,但持股比率不得超过50%。另外,陆资必须提出产业合作策略规划,经专案审查才可以投资。

  另外,服务业除有条件开放港埠业外,也开放陆资可以投资观光用空中缆车、停车场、游乐园及主题乐园(非森林游乐区)等,不设投资限制。

  在公共工程方面,陆资可以投资民用航空站的维修棚、停车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下水道、国际会议中心等。

  至于有意参股远传电信的中国移动,因为是“第一类电信事业”,仍不在此次陆资开放的项目中。施颜祥表示,会视状况,持续检讨是否第三波开放陆资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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