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位合同
1.参展商: 参展单位名称(中文): (英文): 单位地址: 省/市: 邮编: 法人代表: 展会事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网址: 参展单位主要参展展品(请另附详细资料并加盖公章):
2. 展位类型及价格: I. 净地价格:(36平方米起租) 人民币1660元/平方米,200美元/平方米; II.标展价格:(6平方米起租) 人民币1826元/平方米,220美元/平方米; 标展包括:标有公司名称的楣板、展架、两只日光灯、地毯、两张折叠椅、一张桌子、一个电源插座。
3. 参展单位确定参加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光电子及平板显示技术与产品展,并租用展位: 展位面积: 平方米( 米× 米) 展位类型 净地: 请选择净地结构 一面开放 二面开放 三面开放 四面全开 标准展位: 申请两个以上标准展位时是否保留中间隔板 保留隔板 去掉隔板 预分配展位号: 并希望邻近展位公司类型: 不希望类型: ★ 承办单位尽量满足参展单位的展位要求;展位以承办单位最终的确认通知为准。 展 位 费: 总计(美元/人民币) 万 千 佰 拾 元 角 小写:美元/人民币 (备注: )
4. 付款方式: 参展单位在签约一周内交付展位租金的50%作为订金,其余款项在2006年8月1日前全部付清。所有款项汇至展会以下指定帐户: 帐户名:深圳市亚威资讯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开户行:深圳市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 帐 号:0412100143349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村北区2号路豪威大厦4楼(518057)
5. 参展商保证展出展品与技术的合法性,保证其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问题,并保证所有提交资料的真实、准确、合法。 6. 现场展品应与合同声明的一致,否则主办单位有权予以没收和清理出场。展品如有更改,须于8月底前通知承办单位,获其书面确认方可入场参展。 7. 其它条款(见背面)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